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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源市简易注销
在河源市办理企业简易注销,需符合国家及广东省关于企业简易注销的相关规定。以下是河源市企业简易注销的基本流程和要求(截至2024年政策):
✅ 一、适用对象
1、未开业企业: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。
2、无债权债务企业:已开展经营活动但无债权债务或债权债务已清算完结。
3、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、非外资企业、非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。
4、企业全体股东(投资人)对简易注销无异议。
⚠️ 注意:以下企业不适用简易注销:
涉及金融、教育、医疗、特殊行业许可的企业;
被列入“黑名单”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企业;
存在股权质押、冻结、争议等情形;
上市公司、外商投资企业(部分除外)、农民专业合作社等。
✅ 二、简易注销流程(线上办理为主)
1、登录系统
登录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(广东)” → 选择“简易注销公告”模块。
或通过“粤商通”APP、“广东政务服务网”进入企业注销专区。
2、发布简易注销公告
填写《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》并上传。
公示期为20日(自然日),期间任何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异议。
若无人异议,公示期满后可申请正式注销。
3、提交注销申请
公示期满后,登录“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上办事大厅”或“粤商通”提交注销登记申请。
无需提交清算报告、清税证明等材料(但需确保税务已结清)。
4、税务前置(重要!)
企业须先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结清税手续(可通过“电子税务局”在线办理)。
税务部门将数据同步至市场监管系统,实现“信息共享”。
5、领取注销通知书
审核通过后,系统自动生成《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》,可在线下载或前往窗口领取。
企业法人资格即告终止。
✅ 三、所需材料(一般情况)
《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》
《全体投资人承诺书》(需全体股东签字/盖章)
营业执照正副本(如遗失需登报声明)
清税证明(系统自动获取,无需手动提交)
✅ 四、注意事项
简易注销公告期内若有人提出异议,企业需转为一般注销程序。
承诺书内容真实有效,如有虚假,全体投资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
注销完成后,企业银行账户、社保、公积金等也需同步注销。
✅ 五、咨询方式
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服务热线:0762-12345(政务服务热线)
河源市政务服务中心地址:河源市源城区永和路市行政服务中心
线上平台:[广东政务服务网](https://www.gdzwfw.gov.cn/) → 企业注销专题
📌 小贴士:
建议企业在启动简易注销前,先完成:
税务清税(电子税务局操作便捷)
社保、公积金账户注销
银行账户注销
商标、专利等知识产权处置(如涉及)
如您是具体企业负责人,建议提前准备相关材料,并通过“粤商通”APP进行全流程在线办理,节省时间、提高效率。
如需进一步协助(如模板下载、操作截图、疑难解答),可提供更具体信息,我将为您定制指导方案。
🕐 2026-01-18 13:25:4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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